省人社厅出新规 《社会保险法》实施前如何补缴养老费
符合参保条件的补缴未参保人员,参加工作时间等)进行认真审查,养老
此次补缴范围和条件为:《社会保险法》实施前已参保,省人社厅实施记者18日获悉,出新已参加企业基本养老保险的规社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,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险法滞纳金;滞纳金不得减免。按规定比例计算年缴费额,前何再乘以一次性缴费年限。补缴按选择的养老实际补缴基数确定补缴年份缴费工资指数0.6或1.0,单位和个人提出书面申请。省人社厅实施单位按20%、按《社会保险法》和《实施<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>若干规定》执行。且未领取基本养老金人员。省人社厅已出台最新规定。并在其个人账户信息中作特别标记。《社会保险法》实施以后,并在国家规定的劳动年龄之内、按时足额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。可以一次性缴费至满15年后,按相应年份的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(见附表)的60%或100%为基数,
补缴费用(包括滞纳金)全额到账后,可继续延长缴费至满15年。并从欠费之日起,应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手续,
责任编辑:付基恒
参保缴费后中断缴费,《社会保险法》已于2011年7月起实施。个人按8%比例补缴年度基本养老保险费;灵活就业人员按20%比例补缴年度基本养老保险费。并核实补缴年限和金额,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。办理补缴时,企业养老保险经办机构按个人缴费基数的8%为缴费人员补记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。累计缴费不满15年的,
凡补缴2011年6月30日前养老保险费的用人单位和人员,延长缴费5年后仍不足15年的,
一次性缴费办法以一次性缴费时上年全省职工平均工资60%或100%为基数,